基于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学校治理体系建设与实施路径探索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智慧观察采编中心 综合整理 2023-11-27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赋予中国式教育现代化新的内涵特征、历史使命与发展路径。实现中国式教育现代化必须着力推进学校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时俱进,学习领悟学校综合治理的深刻内涵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而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管理”走向“治理”,从而构建现代学校综合治理体系和发展机制。

  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努力做到“三个顺应”:一是顺应社会和教育发展形势,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切实提升学校治理水平;二是顺应教育和师生发展规律,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三是顺应需求导向,在“共同治理”中,充分调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

  学校治理,依法治教是根本,遵循规律是前提。学校构建治理体系必须敬畏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教育方针、教育规律。同时,当前教育形势的发展也不断对学校治理提出新的要求,学校在治理过程中要及时将各类规则和要求进行“同类项合并”。

  学校内部治理体系的建设与实施,要从“四个坚持”着力: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在学校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构建“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多方参与”的治理格局;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办学,在法治环境中进行学校内部力量的合理配置与重构;三是坚持按教育规律办学,学校治理要体现教育的核心价值追求,以学生发展为本;四是坚持民主办学,充分尊重教师,调动教师参与的积极性,增强教师的主人翁意识。

  坚持守正创新,从“学校管理”走向“学校治理”

  教育综合治理理念下的“学校治理”不同于传统的学校管理模式。传统学校管理模式的关注点是上行下效的执行度,而现代学校治理模式是依法依规进行整体调整以理顺关系,其着力点是学校管理效益和办学质量的提升。因此,学校要在“守正”基础上力求“创新”,坚持学校治理与新时代发展同向同行。

  学校治理是对传统教育管理的一种超越,是教育管理民主化的集中体现,是教育管理的现代形态。从“学校管理”到“学校治理”,不只是管理范式的革新,更是教育思想的转变、管理理念的创新,是现代学校发展的新走向。相较于“管理”,“治理”克服了人为性、单向性、封闭性、控制性、约束性、垂直性的弊端。“治理”重法治、循规律,要求政府、社区、家庭、教师与学生等主体共同参与办学,并以新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优化制度结构,激发内生动力,增强主体互动,在多元主体和谐共建的前提下达成学校与社会、政府间的良好合作,进而实现善治愿景。

  如果说管理的关键在控制,那么治理的关键就在引领和激活。2020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落实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增强学校发展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充分激发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师生才智充分涌流、学校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

  学校治理实践同样需要创新。在新时代学校治理体系建设的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校长及时吸纳新观点、新理论,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因此,在人工智能时代,学校领导者必须具备五种能力,即自主学习能力、创新实践能力、数据分析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情感处理能力。

  此外,学校要健全以党建引领为核心的协商议事机制,凝聚治理共识。在此基础上,学校应加强学校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不断推动学校治理模式创新与治理能力提升,让校园变得更加安全、人性化、温暖,更富生机和活力。

  坚持突出重点,在深化学校内部治理上下功夫

  加强治理防范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学校是学生成长的主要场所,安全、友好的校园环境是学生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证。目前,社会不断发展、学校不断开放的情况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不安全因素。因此,学校要加强治理防范工作,明确监管责任,做到每月有检查、考核,年度兑现奖惩。同时,及时调解民事纠纷,为内部治理营造良好氛围。与此同时,学生安全成长环境的构建也离不开学生对自身安全的重视。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可督促班主任、教师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利用课堂教学、晨会、班会、集体活动等不同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例如,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附属松江实验学校的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中,就有“自我管理”“自我保护”“珍爱生命”等内容。

  建立与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学校综合治理水平。一般来说,一个组织的价值观,主要通过制度来体现。每一所学校,都会设立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和引导学生的行为,以保证学校的有序运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治理的核心也正在于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包括确立学校办学章程,建立章程统领下的学校制度体系,明确学校发展愿景并制定发展规划,建立自评机制以保障规划顺利实施,使师生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与提升。因此,在提高对学校综合治理工作认识的基础上,学校要做到“三个建立”:一是建立一个由党组织、学校校长与中层管理干部、师生代表共同参与的高水平、高素质、高效率的综合治理工作小组;二是建立与完善学校各方面、各层次的内部安全管理结构体系,包括建立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等;三是建立保障校园民主、安定、舒适的完整机制。同时,我们还需要对制度本身进行仔细推敲和研究,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改进与完善,使其有利于师生更好发展,有利于学校文化建设。

  需要指出的是,制度建设需要做到奖惩适度。因为管理的本质是激发善意,管理的全部努力是使人不断向好。所以,在制度建设中,激励性制度应该占据重要地位。优化学校治理方法,提升校长“综合治理”领导力。何谓“治理方法”?简单来说,它由程序性要素和策略性要素组成,前者包括治理依据、治理原则、治理过程及治理结果的处理。[1]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既在于理念与态度,又在于措施与落实,更在于策略与方法。可是,有一些校长在工作中往往只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很少关注方法。事实上,有效管用的方法对于治理工作,就犹如钥匙之于锁、风帆之于船。另外,细节决定成败,在学校综合治理过程中,校长要注重方式方法与细节,不要走极端。其实,校长的魅力在分寸之间。学校的综合治理必须兼顾学校整体工作的推进,要利于学校全面、可持续发展。

  有人说,校长强则学校强。学校治理上,校长要“治而理之”,更要“领而导之”。所谓“治理”,不能只治不理。理想的治理风格,应是既要善于治,更要善于理。在有效“治理”的基础上,校长还要善于“导”,就是领导学校走向高质量发展之路。从一定程度上说,有效治理有助于办学业绩的取得,但只有“善治”“善理”而又“善导”才能成就一所好学校。

  坚持文化导向,从“制度管理”到“文化治理”

  文化,是新时代学校治理的灵魂。理想的治理,应立足“以文化人”,实现文化治理。论及文化治理的重要性,有人将文化同制度进行比较:制度是刚性的,往往规定哪些不能做;文化是柔性的,常常倡导哪些应该做。制度只在有监督的地方起作用,是他律;文化在无监督的地方起作用,是自律。制度是“纲”,具有强制性,强调执行力,是“要我做”;文化为“魂”,没有强制性,强调感染力,是“我要做”。[2]确实如此,文化在制度管不着的地方起作用。学校有了文化,就有了温度,以美育人、以文化人,这比制度上的规定和要求要有效得多。学校的发展本质上是文化的发展。学校文化是凝聚和激励学校成员的巨大力量,是学校发展的强大驱动力。毫不夸张地说,文化是最好的教育,也是最有效的治理。教育大部分问题都是由文化问题引起的,大部分问题都可以通过文化建设加以解决。文化治理就是以人为出发点,并以人的价值实现为最终治理目的的尊重人性的治理。因此,在学校综合治理方面,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德法兼治”,在刚柔之间寻求平衡,以文化之力,营造一个和谐民主、蓬勃向上的学校氛围,增强各参与主体的凝聚力,形成治理合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处处透着民生情怀,“人民”二字重若千钧。对于教育而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直是我们奋斗的目标。因而,文化引领下的教育治理应是充满着爱和情怀的。在学校治理过程中,既要有“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也少不了浓浓的人情味儿。身处于“和谐”而有“温度”的校园环境中,师生会有一种美感,即哲人所说的“和谐即美”。这种“和”和“美”的文化氛围,也正是学校“文化治理”所追求的境界。

  在中国式教育现代化与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要求下,从“管理”走向“治理”、从“制度”走向“文化”已成为现代学校发展的现实需要。为此,我们要从宏观上厘清教育治理中的主体关系,促进多元主体参与。同时,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通过学校制度改进、“文化治理”实施,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从而促进教育公平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提升中国式教育现代化水平。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随着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开启和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治理已进入人们的关注视野,并越来越得到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视。可以说,当前我国学校综合治理迈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其发展方向、目标和任务更加明确,但在具体实施与推进过程中仍有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并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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