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清:房地产是现阶段金融风险最大“灰犀牛”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智慧观察采编中心 综合整理 2020-12-02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发表文章《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


郭树清指出,收益永远和风险成正比。古今中外,总有人盼望能以更低风险获取更高收益,但规律不可能打破。承诺低风险高收益就是诈骗,金融监管要永远与这类行为作坚决斗争。


郭树清强调,坚决抑制房地产泡沫。文中指出,房地产与金融业深度关联。目前,我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还有大量债券、股本、信托等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可以说,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 


今年8月郭树清在《求是》发文指出,经过持续努力,金融风险总体趋于收敛,金融体系韧性明显增强。不仅成功避免了风险隐患向金融危机演变,也为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创造了宝贵的政策空间和回旋余地。


郭树清在文中表示,回顾中外金融监管史,以下几方面的教训值得认真汲取:


一是货币经济绝不能背离实体经济。商品经济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产业代表的实体经济,二是以金融代表的货币经济。实体经济是货币经济的根基,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然而,金融的本质性决定其特别容易陷入自我循环的泥淖。


因此,金融监管必须把防止脱实向虚作为主要目标之一。次贷危机前,欧美影子银行五年增长一倍以上,很大比例资金未流入实体经济。我国交叉金融业务一度也十分复杂,经过3年多的整治,总体风险开始收敛。


二是将本求利是商业活动的正常状态。我们的先人早就懂得,无论从事何种实业或金融活动,都需要先有本钱,否则就不可能开展正常经营。工商生意如果本钱不足,那就难以循环下去;金融业务如果没有一定的资本金,那就迟早会陷入困境。巴塞尔协议的核心,就是对银行确定基本的资本金约束,杠杆率必须处于安全范围。


三是收益永远和风险成正比。作为物化的劳动价值,资本具有随时间而增长的特征。但资本在增值过程中必然伴随风险。通常,国债平均收益被视作“无风险收益”。在此基础上,每多一分预期收益,就多一分潜在风险。古今中外,总有人期盼能以更低风险获取更高收益,但规律不可能打破。承诺低风险高收益就是诈骗,金融监管要永远与这类行为作坚决斗争。


四是持续建设法治和诚信环境。金融的核心职能是信用中介,诚实守信和法治精神是金融运行的基础。一方面,金融机构要恪守职业道德,提供“货真价实”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也要依法依规,严格履约,不能以任何理由逃废债务。


五是把握好金融创新的边界。金融创新是把“双刃剑”,既能提高市场效率,也会酿成重大风险。监管必须趋利避害,把握好“度”。美国1999年重新允许混业经营后,房贷支持证券、信用违约掉期、担保债务凭证等衍生品大量出现,成为系统性风险的主要诱因。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一些网贷平台打着“创新”旗号违规经营,形成巨大金融和社会风险。


六是管好货币总闸门。通货紧缩和通货膨胀都会对经济金融造成系统性损害。资本主义早期经常出现生产过剩和通货紧缩,并由此引发金融和经济危机。通货膨胀的教训同样深刻,即便能够创造短期繁荣,最终不得不付出巨大经济和社会代价。我国曾多次发生银根过松、资金供给远大于需求。例如,1988年和1993年都出现过两位数的物价上涨。


七是坚决抑制房地产泡沫。房地产与金融业深度关联。上世纪以来,世界上130多次金融危机中,100多次与房地产有关。2008年次贷危机前,美国房地产抵押贷款超过当年GDP的32%。目前,我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还有大量债券、股本、信托等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可以说,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


八是紧紧抓住公司治理“牛鼻子”。国际金融危机暴露出西方金融业公司治理问题严重。例如激励短期化导致股东、高管,甚至包括一部分员工都愿意过度冒险。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部分中小金融机构中,也产生了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问题。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内部约束机制。目前我国大型商业银行经营效率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在劳动生产率、盈利能力、科技创新、普惠金融等方面实现赶超。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把党的领导融于公司治理各环节,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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